青岛高新区企业未经环评建设被罚近15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7月28日,从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中铁二十五局青岛高新区项目未环评私自建设被罚。
2023年6月20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到位于青岛市高新区海月路101号的中铁二十五局集团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租赁山东德圣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厂房及设备用于建设市政工程材料生产项目。
项目包括原厂房1座,新厂房1座,混凝搅拌站2套,设置预制梁生产线8条、起重机10台、预制梁存放区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企业现场未能提供市政工程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未能证明已依法报批环评影响评价文件。
7月28日,依据相关规定,中铁二十五局集团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拾肆万玖仟壹佰元整 。(青环罚字〔2023〕11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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